2011年7月31日星期日

不明不白

「真相」是近來唯一, 讓我看中文台的電視劇,內容大致上,是讓律師們尋真相 。也許,我較愛尋真相、看結局吧。看這些電視劇的好處,爽快利落, 沒有拖泥帶水,每到星期五,告訴您真相。 不會不明不白, 水落不會不石出,令人心曠神怡,了件心事。

溫州列車追撞事件, 尋找真相之聲不絕。試問有哪次,在中國發生的、天災或人禍,是沒有尋真相之聲?但結果?...

看到網上片段, 多輛剷泥車,爭相搗毀被撞的車廂。很難想像中國的剷泥車,有多種顏色, 橙、黃、綠,十分活潑, 動作亦十分迅速。一邊看著,只要有思想的人,總會想到車廂內,應還有殘肢。我雖是門外漢,但有意外發生, 保留現場証據,以作調查,我想是最基本的程序。輕率、魯莽、無知如菲律賓,雖沒妥善管理出事現場, 任由証據流失, 也未至於在眾目睽睽下,瞬間拖走出事旅遊巴,並將之淹沒。

不論為清場恢復通車也好, 毀滅証據都好,根本並沒有分別。畢竟, 這仍是一個不尊重生命的行為。沒有尊重生命這概念,很多事便會理所當然地只求達標。 6個月,築一條鐵路,沒問題, 三個星期十間學校?沒問題, 三十間也可以?大躍進52年,躍出甚麼樣子,富起來,哪又怎樣?良知,也都躍進空氣中。

「真相」雖在上星期五,告一段落。但相信中國的尋找真相之旅,還需亦然繼續。

2011年7月25日星期一

明明以為... 可是,後來


最近,在Page One閱過一本王維基的《敢想・敢做》,雖不恭維他的大膽創新、敢想敢做,但從書裏提及他很多想法。有些,挑戰常規; 有些令人耳目一新,我卻不禁舉腳認同。

王維基在書中提及,有一次去禪修,聽到大師說:「人的生活,本是很簡單。真正需要的很少,但想要的卻很多。『需要的東西』應該要,『想要的東西』不重要。」我不禁在笑,自己最初用iPhone,只是出於「想要」的欲望,後來一切往來通訊、重要資料,都在這方寸之地進行。久而久之,我已不止「需要」它,更甚的是已成我的「必要」品。「教主」真偉大,我明明成了奴隸,還要感激他、崇拜他。

他也提及 「最能表達愛的方式,是付出時間; 時間,是您給他人最大的禮物。」這句話最震撼我心。王維基說,要知道某事,對一人的重要性,只要看其花的時間予那事上,便會得知一二。

我想起,有一段時間, 媽媽心情非常低落,跡近抑鬱, 病魔纏擾,讓她好幾次想放棄 。我雖心身忙極,仍不忘發短訊及致電鼓勵她,兩句問候的話,甚至,談一些無聊鎖碎事,也總算讓她慢慢開懷。別小看每天3分鐘的對話,如果用心、持續地做,雖費的心力和時間不少,但卻效果顯著 。

突憶起某些人,我在想也許,這話仍可考驗愛您的人。 畢竟,有些人總會說愛您,說每分每秒也想著您。可是,下班總覺累、放假總有應酬不完的朋友、每周末只能與您獨處數小時、見您時仍有接不完的電話……其總不能為您想方法,擠多一點點時間予您。也許,其實這只不過是告訢您,其不是那麼愛您而已。

2011年7月17日星期日

傻女



試問世上,有哪一句分手的話,不傷人。

分手,本先已預設,是讓人難過的事。不管,回首昨日的每天愛你多一些,有多心酸...無論是婉轉的、 客氣的、 憂傷的分手語,總有其傷人的本事。

「我配不起你」本有好意, 但卻別要被善意騙到, 真的以為,自己高貴大方、善解人意,對方才配不起您。 實情,卻是人已變心,只想讓您好落台。

「我愛你,但卻不知如何走下去」聽到這話,我不明既是深愛,為何分開。實情,是言者無心, 聽者有意。畢竟,那三個字,在每人心中的重量不一,但只要聽清,後面那句,確已足夠。

「我們一起時,不再快樂」實情是,您已不能令我快樂。我信,戀愛其一優點,是可令個人的價值提升。就算您是個平凡人, 在戀人眼中,總是一個魔術師, 打個噴嚏, 走路絆倒,也可逗得其前翻後跌。失去讓其快樂的能力, 並非您不對, 只是愛火燒光, 便讓人打回原形, 變回一個路人無異。雖沮喪,但卻是真相,如今得知,也未為晚。

假使,曾有人對您說「我不愛你」,或許您應當拍掌、不兜圈、 不留尾巴、不推卸責任 ,極需莫大勇氣,說出來擲地有聲, 令人不好糾纏。雖,有些變態,但卻好比拖字訣,或失踪的人,來得乾脆、灑脫。畢竟,無了期的等待,是最傷人、最令人消磨,最令人氣自己的愚笨。

2011年7月9日星期六

那誰 vs 火鳥




「那誰」及「火鳥」是我近來繼Smiley Face後,常聽的歌 。也許,是因出自黃偉文及林夕的手筆。又也許,從來以愛情為題的歌,不管何時何地,總容易讓人勾起共鳴,只因您我都愛過、傷過及付出過。

雖,無獨有偶,兩首歌的主題一樣,但層次卻不同。「那誰」是說死裡逃生, 「火鳥」卻是死裡重生。

「那誰」的逃生,屬不顧一切, 走為上著型。聽來容易,做卻困難。 中間總需經過幾許掙扎,試練及兜轉。唯一轉捩點,只有狠下心腸,心不再軟,放下執著,不顧一切,才真可談得上,徹底離開 。

火鳥重生,固名思義,需跳入火堆中 ,先死才得以重生。所以,「火鳥」的重生, 難度更高。或許,林夕想告訴您我,悲傷不達至某程度,並沒有重生的必要,才以此命名。

人,總對過去,有一種忌諱, 不提、 不提、不想重提。 只要,不觸碰舊有的疤,根本無人能知您曾葬著心碎,才有舊夢不堪追,真的別問那誰? 您心知肚明,事實,那誰對當下的您, 只能夠是一種回憶,也只能是張三李四。畢竟,他怎傷害您,就當做老天,完整您那沒挫敗波折一生之旅,因功德圓滿,方可愛下去,帶笑歸去。

然而,火鳥重生,卻需在逃生後, 勇敢地獨自舔傷口, 承認曾有的固執,並曾麻木到,願發生的蠢事,持續發生。只有面對悲哀, 悲哀才可放生您。好一顆心灰飛煙滅,化做塵埃的心態。那塵埃,已無法再動搖您的天地, 看著悲傷,卻不感悲傷。我想,大概只有真正的豁達。或,林夕説的天國臨近,才有這種本領。

不知「那誰」或「火鳥」,較合您口味?

2011年7月2日星期六

請您告訢我,有必要嗎?

我一直讚成,在不致構成他人太大不便、和平及有秩序的遊行。不管是7.1遊行或是6.4遊行,大家早有預備,不管是避開示威者群眾,又或示威者能理性表達意見,達到效果。

但,近來我卻對遊行後,一些過激的示威者,感到十分反感。反感他們岡顧他人安全,衝出馬路靜坐,罷佔整條馬路、別人時間,阻塞交通, 便可解決一切。他們出師有理,有人權,但卻忘記其他市民的權利。這是一場鬧劇、一場國際形象的亂序笑話。有必要這樣激嗎?讓您得到A1頭版,哪又如何?既得不到大家的掌聲,卻違背了遊行真正的意義。您說示威,需付出代價,哪您何有問其他人是否願意陪您付出代價?明明是霸道的行為,卻轉成您為他人著想!這是甚麼鬼話?

昨晚,沒有車返家,我並沒有一句怨言。直到今早看到新聞,我以為香港發生暴動,見到巴士為示威者突衝出馬路急剎,危險萬分。也讓我勾起,不久前一名警長,為示威者爬上天橋,因大雨不慎跣腳,從橋頂跌了下來。送院後,證實不治,害了一條人命的這場鬧劇,感到一些憤怒及非常不開心。殉職的警長,留下一妻一女,您還認為無辜的人,需為激進的您付出代價嗎?

示威有很多種方法,這種示威,無疑達致,最高的宣傳及影響。高尚的示威,是透過和平的手段,在盡量不影響他人的情況下,宣示要宣示的訊息。

低劣的示威,是透過激進的方法,以犧牲及不顧他人的手段,來進行示威。這不是和平的手法,而只會弄巧反拙。要激進,就不要去示威,乾脆起義革命吧?!這些兩頭不到岸的示威行為,實在令我反感,更覺擾亂社會的安寧,違背示威的意義。